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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一、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性文件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18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26

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一九五○年九月二十日)27

尊敬国徽、爱护国徽(一九五○年九月二十日《人民日报》社论)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办法(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32

关于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规定(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34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其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第九次政务会议修改通过)35

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次政务会议通过)38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于地方委员会的决定(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43

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政务院)(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45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47

关于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职权补充规定的命令(政务院)(一九五一年八月十六日)51

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通则(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政务院第一百二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57

政务院关于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政务院第一百二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63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66

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政务院第一百二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66

政务院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政务院第一百四十六次政务会议通过)68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77

政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正的决定(一九五三年一月二日政务院第一百六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7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一九五三年一月二日政务院修正公布)81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一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95

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一九五三年四月三日)107

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选民资格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九五三年四月三日)117

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关于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经验的基本总结(一九五三年六月十五日)125

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一九五四年五月六日政务院第二百一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140

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一九五四年六月十九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45

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一九五四年九月二日政务院第二百二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7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9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外国缔结条约205

的批准手续的决定(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六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5

国务院关于各省人民委员会设置工作部门和办公机构的决定(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0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209

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15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事处的决定(一九五五年二月十二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20

国务院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一九五五年六月九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解释法律问题的决议(一九五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授权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规的决议(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225

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决议(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工作的决定(一九五五年八月六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26

国务院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规定(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七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2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缺额补充问题的决定(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3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否限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的决定(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3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否兼任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问题的决定(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3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234

国主席和副主席休假或者外出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接受外国使节的决定(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34

国务院关于更改相当于区的民族自治区的指示(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235

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的指示(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239

国务院关于改变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指示(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24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精简工作的指示(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243

国务院关于在公私合营企业中推行定息办法的规定(一九五六年二月八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4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否充当辩护人的决定(一九五六年五月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5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每届任期问题的决定(一九五六年五月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5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不公开进行审理的案件的决定(一九五六年五月八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5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等问题253

的决定(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53

国务院关于一九五六年选举工作的指示(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八日)255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两项规定的决议(一九五六年六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60

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的名额、任期和产生办法的指示(一九五六年七月二十一日)261

国务院关于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及其副职人员补充问题的批复(一九五六年八月二十七日)264

国务院关于更改相当于区和相当于乡的民族自治区的补充指示(一九五六年十月六日)266

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十日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2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九七五年一月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九七八年三月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30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318

(一九七八年三月八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327

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3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三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3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3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34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35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36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制定的法律、法令效力问题的决议(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369

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划问题的决议(一九八○年四月八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370

党中央提出建设西藏的任务和方针(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传达中央指示)一九八○年五月二十六日)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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