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骨密度比较(n=29,±s,g/cm3)》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
治疗后,观察组患者腰椎L2~4、股骨颈、大转子内侧的骨密度显著高于对照组和治疗前(P<0.05,表2)。
图表编号 | XD00988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庞玉娟 |
绘制单位 |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内分泌代谢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
治疗后,观察组患者腰椎L2~4、股骨颈、大转子内侧的骨密度显著高于对照组和治疗前(P<0.05,表2)。
图表编号 | XD00988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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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庞玉娟 |
绘制单位 |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内分泌代谢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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