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海外项目融资主体简表》
融资主体立场各异。海外项目的融资主体可以是项目业主、项目公司,也可以是项目承包商。项目业主作为进口国财政部或进口国政府授权的机构往往不希望承担全部融资职责,比如需要以国家信用做抵押的信用贷款一般均为买方信贷(Buyer Credit)贷款类项目,更倾向于由承包商负责项目融资。项目承包商会优先选择由项目业主直接融资或由金融机构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而不是自行直接融资加大企业资产负债率及直接承担相关的还款主体责任。金融机构从自身资金安全角度出发,更希望直接为项目业主或项目承包商融资而不是依据项目自身形成的现金流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9326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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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罗乾刚 |
绘制单位 |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