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发酵液中候选菌株的角鲨烯产量(μg/g干菌体)》
注:“-”表示未检测到角鲨烯。
为验证候选菌株产角鲨烯的能力,并与生物信息学的预测结果进行比对,本研究以常规的葡萄糖为碳源,接种粟酒裂殖酵母(S.pombe MT002)、扣囊复膜孢酵母(S.fibuligeras MT001)和库德里阿兹威氏毕赤酵母(P.kudriavzevii MT003)进行发酵,但在所有发酵液中均未检测到角鲨烯(表3)。在MT001和MT003发酵液中未检测到角鲨烯,可能是因为缺少角鲨烯合成关键酶基因,与生物信息学分析结果相一致;而粟酒裂殖酵母MT002没有合成角鲨烯,则可能是相关代谢基因没有表达,因此需要进一步调整培养条件对其验证。
图表编号 | XD009212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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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18 |
作者 | 陈笔、陈良强、胡光源、王和玉、王莉、杨帆 |
绘制单位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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