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林业经营模式生态绩效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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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背景下不同林业经营模式生态绩效比较研究——以福建省沙县为例》
说明:a.杉木幼龄林为7~8年生,成熟林为26年生,过熟林为40年生;b.群落特征中:soc表示植株遇见极多,相当于覆盖度75%以上;cop2表示植株遇见较多,相当于覆盖度25%~50%;cop1表示植株遇见尚多,相当于覆盖度5%~25%;sp表示植株散生,数量不多,相当于覆盖度1%~5%。
不同经营模式下的杉木人工林,其林下指示性植被、群落类型和群落特征如表1所示。杉木幼龄林阶段,国有林经营、大户经营、村集体经营和农户经营的杉木林下指示性植被基本一致,都以苦竹、芒萁为主,群落类型都是发展较低的苦竹—芒萁群落,表明林地生态绩效较差。而村集体经营的杉木成熟林,其林下植被群落为常绿阔叶灌木—观音座莲群落,国有林经营的杉木过熟林,其林下植被群落为长叶黄肉楠—杜茎山群落,二者群落类型虽有不同,但均是发展较高级且较稳定群落,表明林地生态绩效较好。无经营的村民小组林地为萌芽更新杉木林,呈现同一林层高大苦竹与杉木混交林,间或有阔叶树千年桐,若无人为干扰,可演变成层际混交且接近天然次生林。
图表编号 | XD0080950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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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0 |
作者 | 施小燕、蔡志坚 |
绘制单位 | 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