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以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三家上市公司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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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在江苏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运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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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城控股于2015年上市,从上市公司年报可以追溯到2013年该公司已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数据来源:Wind资讯

截至2019年3月27日,江苏407家上市公司(A股)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为141家,占比34.64%。通过江苏A股上市公司的会计年报发现,141家中有137家后续计量模式是成本模式,占比97.16%,即只有4家选择的是公允价值模式,占比2.84%,与全国的低比例相符。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961)公告称从2018年10月1日起变更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截至2019年3月27日该企业的2018年年报数据还未公布,因此本文仅对比3家沪市主板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3家公司分别是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280,以下简称“中央商场”),所属行业零售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600305,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所属行业食品制造业;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155,以下简称“新城控股”),所属行业房地产行业。通过对三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三家企业所处行业不同,总资产规模也不同。因此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是否采用公允价值与企业总资产规模和所处行业不存在明显的相关性,但是三家企业同属于江苏苏南地区,可以认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选择与房产市场信息完整度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