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调查不同强度干旱胁迫后幼苗苗高和地径》
注:表中不同字母代表差异显著性,下同。
干旱胁迫10 d后,轻度、中度、重度胁迫处理的苗高生长量分别下降了17.71%、20.29%、45.96%,苗高生长受到抑制,但不同胁迫强度处理下无显著差异。轻度、中度胁迫并未引起地径生长的变化,但重度胁迫导致地径的显著下降,与对照相比下降了17.29%(表1)。
图表编号 | XD007057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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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金胶胶、宋子文、马晓雨、孙国语、李开隆 |
绘制单位 | 东北林业大学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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