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民办中小学生师比》

《表3 民办中小学生师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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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师比的变化看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基于《新民促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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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班标准额与每班配备教职工数参考表》[3],初中在城市、县城、农村的标准班额为45—50人,平均每班教师2.7人,按照该标准初中生师比值应在16.67—18.52之间(3)。小学在农村的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斟定,在城市和县城的标准班额为40—45人,平均每班教师1.8人,按此标准小学生师比值应在22.22—25之间。2017年民办普通初中和民办普通小学的生师比分别为17.04和19.38,其中民办普通初中的生师比是处于16.67—18.52之间的,民办普通小学则是低于22.22。尽管民办中小学的生师比达到了国家标准,但是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中小学的生师比还是偏高的。从表2(4)和表3(5)来看,2012—2017年公办初中以及公办小学的生师比均低于民办初中及民办小学,并且公办初中和公办小学的生师比变化较为平稳,所以近6年来公办中小学的生师比较稳定,一直处于16—17的之间。相比公办学校,民办中小学的生师比呈幅度较大的下降趋势,民办初中师生比从2012年的27.54下降到2017年的18.33;民办小学的生师比从2012年的41.77到2017年的19.38。由此可以看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流动性大,还存在不稳定的状况。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与公办中小学师生比的对比中不难发现,民办学校的教师资源虽然在逐步增长,但是相对于公办学校来说,民办学校教师的师资仍比较缺乏,教师数量仍需进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