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某区妇幼保健人员情况》
2006年原卫生部发布的《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人口稠密的地区按1∶15000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5%~80%。以此配备标准要求作为妇幼卫生人员需求数的测算依据。按照目前本区常住人口测算,区妇幼保健所应该配备保健人员80人,卫计人员总数100~107人,目前区妇幼保健所的保健人员只有32人,卫计人员的总数只有38人,妇幼卫生人员的配备严重缺乏(表7)。
图表编号 | XD006659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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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30 |
作者 | 钮利华、柏涌海、孙标龙、田建国、徐兴兴、孙文江 |
绘制单位 | 海军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预防保健科、上海市青浦区妇幼保健所行政科、海军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预防保健科、上海市青浦区妇幼保健所行政科、上海市青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大卫生科、上海市青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大卫生科、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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