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0 剔除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
注:括号内的数值表示t值,*、**和***分别表示通过了10%、5%和1%显著性水平检验。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公司一部分来自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虽然这些公司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但其主要业务可能在中国内地,所以并购这些地区企业本质上并不属于海外并购,一定程度上会干扰本文的结论,故而剔除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目标公司进一步回归,表10结果基本不受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6045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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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孙翔宇、孙谦、胡双凯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