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享受型消费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收入差异》

《表6 享受型消费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收入差异》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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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型消费是否提高了居民幸福感——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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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代表在1%、5%、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数据为t统计量。

各符号意义见变量定义表,其中K代表收入不平等程度,分别以基尼系数和城乡消费水平比作为代理变量;E代表享受型消费,用绝对值和相对值分别回归;其余变量和角标与模型(1)、(2)一致。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前两列以基尼系数作为收入不平等的衡量指标,其中(1)列采用享受型消费绝对值,(2) 列采用相对值;后两列则是以城乡消费水平比为衡量指标,其中(3)列采用享受型消费绝对值,(4) 列采用相对值。结果表明,无论采用哪种衡量收入不平等程度的指标,无论采用享受型消费的绝对值还是相对值,收入不平等程度、个人收入状况、享受型消费三项的交乘项系数始终为正,且至少在10%水平上显著,说明在收入水平越不平等的省份,高收入人群越能从享受型消费中获得幸福感,验证了假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