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基于税改时间的分组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
Faccio et al.(2018)指出,公司在面对税收改革时通常会调整自身的资本结构。由于本文的研究时间跨度包含2008年“两税合并”的税改,故有必要进一步考察税改是否会导致结论发生变化。本文将样本划为三组,分别是:税改前(2007年)、税改过渡期(2008—2012年)以及税改完成后(2013—2016年)。在此基础上重新进行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5344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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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5 |
作者 | 王珮、郭坤 |
绘制单位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