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收入不同的家庭婴儿Z评分的Scheffe检验》
注:1组=人均月收入≤3 000元的家庭;2组=人均月收入>3 000且≤6 000元的家庭;3组=人均月收入>6 000元的家庭;a.P<0.05。
进一步进行Sheffe检验发现,人均月收入≤3 000元的家庭与收入>3000元并且≤6000元和>6 000元的家庭相比,身高、体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人均月收入≤3 000元和>6 000元的家庭相比,年龄别头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但是收入>3 000元且≤6 000元的家庭与>6 000元的家庭相比,身高、头围、体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4705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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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陈伟彬、夏浩业、朱文丽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医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医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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