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辽纪》取材《辽东志》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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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辽纪》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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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依据《辽海丛书·辽纪》与《辽东志》编列

《辽纪》是按年分载太祖、太宗、英宗、代宗、宪宗、孝宗、武宗和世宗八朝辽东史事,共八十七条,涉及到机构建置、朝廷征讨、夷虏款塞、抚按谏议等内容,大致反映了该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民族交流、地方社会状况等部分情形。以体例而论,本书实类纲目体,编年系事,顶格书写提要为纲,次行低顶格一字分注为目,以“追原其始,遂言其终,详陈其事,备载其言”等多种方式解说提要。据事直书,罕言褒贬。且此书既阙凡例,又无序跋,故实难寻讨作者著述缘由及本书史料之来源。谢国桢先生肯定此书可资明史考订,主要原因应该是断定此书多取材于《明实录》之故;然而金毓黻先生以《明实录》与此书相校,即发现此书所记地方机构置罢年月与《明实录》所记甚不相合,“如辽东卫置于洪武四年刘益奉表来归之日,而是书则云置于二年,辽海卫置于洪武二十三年,而是书则云置于十一年……行太仆寺置于洪武三十年,而是书谓在十一年”“(洪武)二十年命东川侯胡定等北伐纳哈出,当为胡海之误。”《实录》取材于官府原始案牍档册,取详于年时月日、官履、人名,而《辽纪》所载与之乖舛如此,故而金毓黻先生判定“田氏未尽依据《实录》,杂采他书或据传闻以成此作。”在《叙录》中,金先生还指出:“是书谓定辽左右二卫置于洪武十年,虽异于《实录》,而与《辽东志》则吻合,是其致误之由亦未必无据”[3],由于未做完全归纳,金先生在此委婉含蓄地指出《辽东志》或为本书所依凭的材料,用词之审慎,态度之谨严,体现出老一辈学人一丝不苟的治学精神。由此,笔者以嘉靖十六年刊《辽东志》与本书对校,发现实如金先生所指示的那样,可以肯定《辽东志》确是《辽纪》取资的材料之一。《辽纪》的八十七条内,其中三十二条直接取材于《辽东志》,现以表格的形式胪列于下,以明其出处及二书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