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80—2015年我国水治理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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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治理现状评估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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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水治理评估指标的数据根据历年《中国水利年鉴》《中国环境年鉴》《中国统计年鉴》《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等资料换算得到(由于资料收集不全面,重点评估1980—2015年)。(2)指标计算方法:正向指标指数为现状值与目标参照值之比;逆向指标指数为目标参照值与现

将有关指标的发展规划值或发达国家的指标实际值作为参照值,在确定指标权重和水治理评估方法的基础上,评估我国水治理状态。权重的确定是指标体系评价的关键之一,为保障每个层级中各个指标的同等重要性,指标权重确定的方法为层级等权赋权法,即针对每个层级中的各个指标进行平等赋权。同时,采用目标一致性法,度量各个指标值与其参照值的一致性程度。最终,通过指标加权求和,综合计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水治理指数。在水治理指数的取值区间范围[0,1]划分评价等级与标准,以确定不同阶段水治理水平的高低。为此,将水治理水平按照非常好、较好、适中、较差、非常差5个等级进行划分,对应的水治理指数的区间范围分别为 (0.9,1]、 (0.8,0.9]、 (0.6,0.8]、 (0.3,0.6]、[0,0.3]。经测算,1980—2015年我国水治理指数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