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基于逐步回归法探讨光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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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逐步回归法探讨光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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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62家样本企业2012~2017年的相关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为基础,计算得到回归分析中各因变量和自变量的原始数值,从而进行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首先,计算因变量光伏企业VCA的原始数据。结合公式(2),以光伏企业2012~2017年间各年EVA值为基础,将2012年年末设定为基期时间点,折现率dr取值5.5%(参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关于资本成本率取值5.5%的相关规定),计算2013~2017年的各年光伏企业价值现值。再结合公式(7),将相邻年份PVEVA做差值,计算得到2013~2017年间各年的光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VCA值。对5年VCA值取算术平均数,作为因变量光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原始数据。其次,根据各影响因素的计算公式,可以从收集到的财务数据中直接获取或间接计算得到2013~2017年间各年的自变量数据,同样对5年数据取算术平均数,作为各个自变量的原始面板数据。最后,利用软件SPSS 24对原始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