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摇当代中国环境管理体制变迁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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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环境管理体制的变迁:历程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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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内容以及党和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整理而来。

通过上文对我国环境管理体制变迁历程的梳理与划分,发现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的变迁是在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中进行的,在这一过程当中主要存在着两条主线:一条主线是通过对我国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进行升格、裁撤、合并的方式改革我国环境管理机构以使其能更好地履行环境管理职能,并颁布相应的环保法律使得各级政府能够依法行事,例如,推出林长制、河长制,将国家环保总局改革为环境保护部,又将环境保护部重组设立生态环境部等(见表1);另一条主线是通过宣传、教育和发布政策、法规的方式提升整个社会和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科学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为环境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提供支持,例如提出科学发展观、两型社会、绿色发展理念等理念,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通俗易懂的口号和一系列的环境法律法规的出台等。基于这两条主线将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的组成要素分为正式制度要素与非正式制度要素,正式制度要素是指关于环境管理的组织机构与法律制度,非正式制度要素则是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和教育等。构成中国环境管理体制的正式制度要素与非正式制度要素彼此联系、相互促进。每当现有的环境管理体制无法有效治理污染,中国政府便会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迅速对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非正式制度要素与正式制度要素做出调整,推动环境管理体制的变迁。那么正式制度要素与非正式制度要素彼此之间是如何互动,共同推动中国环境管理体制的变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