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1卷二成绩、等级与获得学分、学绩分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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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一试两卷”的高校学分学绩制改革的实践探索——以青岛滨海学院为例》
注:N/0表示当卷一成绩合格、卷二等级为E时,非核心课程获得N学分,核心课程获得0学分。
获得学绩分的条件:通过卷一考核且卷二成绩为D及以上。若课程学分为N,当卷一成绩合格时,卷二成绩、等级与获得的学分、学绩分之间的对应关系如表3.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1787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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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5 |
作者 | 纪美霞、冯志杰、樊新学 |
绘制单位 | 青岛滨海学院、青岛滨海学院、青岛滨海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