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展现形式对比: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产品目录调整的思考》
NMPA与FDA的差异并不是适用原则,而是体现形式,即“是否采用清单”进行明确(不同展现形式对比见表1)。清单是一种为国人所熟悉的表达方式,例如《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清单表述的优点显著,指向性明确、可操作性强,不易产生歧义。同时,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确定产品研发上市周期,降低申报前咨询的数量和频次。
图表编号 | XD0021689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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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20 |
作者 | 闵玥、刘斌、李铮、甄珍、张家振、卢忠 |
绘制单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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