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加样回收试验(n=6)》
取同一批次已知含量的样品(编号A)0.3 g,精密称定,置聚四氟乙烯消解罐内,加“2.3.1”项下多元素混合对照品溶液0.5 m L,按上述“2.2.4”项下供试品溶液Ⅱ制备溶液,按“2.1”项下仪器工作条件测定,测得加样样品中的含量,计算回收率,结果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1406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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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1 |
作者 | 薛平、李莉、黄强燕 |
绘制单位 | 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