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和解(或取得谅解)情况》

《表4 和解(或取得谅解)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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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效果的实证研究——基于试点地区同类案件裁判文书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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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认罪认罚案件中,存在部分案件仅达成和解协议,部分案件仅取得谅解,部分案件既达成和解协议又取得谅解;非认罪认罚案件中也有此种情况,为统计方便,总称为“和解(或取得谅解)”。

在达成和解协议或取得谅解方面,统计数据显示(见表4),认罪认罚案件中有27起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或其家属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或取得谅解),占比87.1%;而在非认罪认罚案件中,达成和解或取得谅解的比例明显偏低,据统计,只有8起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或其家属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或取得谅解),占比40%,不到非认罪认罚案件数量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