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我国设区的市行政立法的法治指标体系》
在城市经济蓬勃发展、基层治理趋于法治化的发展进程中,设区的市享有的行政立法权是对国家立法权力的延伸,是地方立法权的最基础的组成部分,有助于因地制宜地制定利于城市发展的行政规章以解决城市发展的矛盾,切实保障公民权利。而对设区的市制定的政府规章进行评价指标设计是验证城市行政立法权科学、民主、合法、有效配置的游标卡尺,也是对国家法治建设标准化、加强第三方评估的积极响应与具体落实。我国设区的市行政立法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对今后我国城市法治建设的一种量化评估,最终透过直观的指标测评结果对比,推动实现我国设区的市行政立法的科学化、规范化、效益化。
图表编号 | XD001990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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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10 |
作者 | 滕宏庆、栾安琪 |
绘制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