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设区的市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截至2020年2月7日)》

《表1 我国设区的市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截至2020年2月7日)》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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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立法保护——以《通辽市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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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以来,我国多个设区的市和个别自治州陆续加大了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地方立法保护的力度。截至2020年2月7日,在北大法宝网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标题进行检索,发现一些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已经制定颁行了十八部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性法规(如表1所示),只有《通辽市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是专门保护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性法规。就现实层面的意义来讲,对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地方立法保护是一个重要且必要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