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合议庭组织形式:论裁判权的配置方式——评人民陪审制度设计》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四条,人民陪审员与职业法官可组建成两种形式的合议庭,即三人合议庭与七人合议庭。其中,七人合议庭由职业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而对于三人合议庭的人员组成,法律未作明确规定。按照逻辑推论,具体又可分为两种形式,即由职业法官一人与人民陪审员两人组成,或由职业法官两人与人民陪审员一人组成,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9071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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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30 |
作者 | 陆华清 |
绘制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