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正常生产期间瓦斯平衡情况》
注:以上瓦斯全部按标准燃料气计,即热值按41.868 MJ/kg计。
(2) 液态烃汽化器能力不足。根据项目燃料气总体设计工况(见表1),本项目满负荷生产状态下自产干气44.18t/h(含80 000Nm3/h PSA装置尾气),燃料气消耗总量44.39t/h,全厂基本实现燃料自给自足,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图表编号 | XD001857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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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01 |
作者 | 王仕文、贺胜如、周毅、李伟 |
绘制单位 |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