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多地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险)试点规制概览》
从上表可以发现几点:试点规制层级低,未对劳动关系新动态加以梳理规范;除了吴江外,各试点均由于施加了人事或户籍、社保方面的限制,甚至将保费与基本养老医疗捆绑缴纳而阻碍了兼职者参保,又或因以专项资金支付保费增加财政负担而不具有可持续性等,不具有普遍意义。南通试点因近年提高了保费并缩减了保障范围而几近陷于停滞,制度缺陷尽显。而吴江试点尽管规制层级也较低,但没有设置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门槛,使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样本。
图表编号 | XD0018007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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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张真康 |
绘制单位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