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第二阶段教学进度测试评分记录表》
在第四阶段反手网前挑、放和推球动作技术教学完成后,对两组同学进行30次有球测试,每个技术动作完成10次击球,记录个数和技评成绩。从表4可见,实验组击球至指定区域的平均数为26个;对照组击球至指定区域的平均数为21个,实验组的击球至指定位置成功个数的平均数高于对照组5个;实验组击球动作的技评也高于对照组0.6分,说明实验组“推放挑”教学顺序的重组后的教学方法,在反手网前的教学中的教学效果显著。
图表编号 | XD0017408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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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5 |
作者 | 童川 |
绘制单位 |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