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控费措施下“36+17”品种的省级管理情况》

《表2 不同控费措施下“36+17”品种的省级管理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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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省级落地管理典型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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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谈判药品的高值性,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仍可能对医院医保预算总额、药占比、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等考核指标产生影响。为了畅通谈判药品进院渠道,部分省份针对“36+17”出台了“不占总额控制、不占药占比”等类似规定。其中由于17个抗肿瘤药由国家层面发文明确“不占药占比、总额控制”,各地落地发文比率更高。针对“36+17”品种省级层面出台控费相关措施情况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