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中国的重点贸易伙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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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摩擦中的贸易伙伴替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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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TS数据库。经作者自行计算而得。中国和美国分别为报告方。说明:2010年,中国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本文视为自由贸易协定。“邻国(接壤)”的定义包括领土和领海相邻。东盟国家中有部分国家与中国接壤,故视为接壤。世界其他为“重点贸易伙

在核算完中美双方清单全部产品和重点产品的贸易伙伴可替代率之后,我们总结中国的重点贸易伙伴,见表4。这些国家和地区均对某一类“中方清单”涉及的美国产品在种类或规模上具备较高的替代程度(TPSi,usa>0.500),中国也是这些国家和地区主要的出口目的地。同时,我们也列出了与中国存在潜在竞争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潜在竞争伙伴”的选定标准则主要是基于这些国家(地区)的某一类产品是否能规模性地替代美国关税清单涉及的中国产品(TPSi,chn>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