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中基层法院遴选方案权重设置》

《表2 各中基层法院遴选方案权重设置》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员额法官遴选机制改革实证研究:以A省为样板》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在本次员额制改革中,除院长、副院长之外,所有入额法官均需接受笔试考察。在笔试成绩的权重设置方面,在“三位一体”的总分得分为100分前提下,试点遴选和正式遴选略有区别。在试点遴选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加权时折算成50分(试行法院包括三个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11个基层法院)。在正式遴选中,笔试成绩的加权分值则统一降到40分。为了做好笔试工作,该省法院院长多次召集会议深入研究,确定了“贴近审判实务,体现职业特点,重点考察一线优秀法官应当具备的能力和水平”的命题思路。在考试内容方面,以审判工作中常用的法律知识、原理和方法为主,重点考察法官对审判实务工作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不考或少考死记硬背的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考试题目则由省法院委托国家法官学院进行命题。(23)在分值设置方面,客观题、主观题各占考试分值的30%、70%(见表2)。其中,客观题涵盖法治理念、司法改革、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全省统一;主观题则兼顾不同审判领域法官专业知识的储备特点,分为刑事、民事(执行)以及行政(赔偿)三类,考察法官判断、分析、说理、适用法律和文书写作等业务能力,对于主观题,候选人有选择权。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总成绩时,笔试成绩需按一定比例进行折算。接下来,笔者将从不同维度来对入额/淘汰法官的笔试成绩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