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样本的法律认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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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企业一线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研究——以广州市A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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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是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准则和解决劳动争议的依据,能够通过明确的条款约定对职工在劳动关系中所处的从属地位进行有效救济。劳动法律有助于提升劳动力市场的规范性,对于劳动者权益起到重要的保护作用,在劳动关系当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这点已经被很多研究所证实[31]。然而调查发现,与一线男职工相比,一线女职工对劳动法律的认知水平较低,维权意识较淡薄。如表3所示,样本中没听说过《劳动合同法》的男职工为0人,占比0.0%;女职工有1人,占比0.6%。没听说过《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男职工有41人,占比78.8%;女职工有93人,占比60.4%。没听说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男职工有46人,占比88.5%;女职工有122人,占比79.2%。没听说过《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男职工有48人,占比92.3%;女职工有140人,占比为90.0%。没听说过《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的男职工有49人,占比为94.2%;女职工有141人,占比91.6%。同时,我们调查发现如果劳动权益受到损害,不知道如何解决的男职工有37人,占比71.2%;女职工有128人,占比83.1%。说明与男职工相比,女职工法律常识更为欠缺,没有很好地掌握法律武器以保护自身权益,一旦权利受到侵犯,无法自觉利用公力渠道实现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