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例外因素的类型及其导致重复供述不排除的比例》
![《表6 例外因素的类型及其导致重复供述不排除的比例》](http://bookimg.mtoou.info/tubiao/gif/FXJA201906012_07900.gif)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非法证据排除的“例外模式”——重复供述排除规则的教义学展开》
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的“例外模式”,判断重复供述是否排除的关键指标是例外因素的介入是否合理。《严格排非规定》第5条第(一)、(二)项分别规定了处于侦查阶段与侦查后阶段的例外情形,上文已对此进行解构,此处不赘。归纳起来,这两个阶段的例外情形内含三种因素:讯问主体的变更、讯问所处诉讼阶段的变化、诉讼权利与认罪后果的告知。由于均属“法定”例外,这些例外因素在实践中出现较多。根据表6的统计,在法院对是否排除重复供述进行说理的案件中,因上述三种因素引发法院的例外审查以及最终以此作出不排除重复供述决定的案例占据了相当的比例。
图表编号 | XD00153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1.01 |
作者 | 孔令勇##法学博士 |
绘制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大学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