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刀板村徐新东父合亩土地占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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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改造中的黎族社会——以黎族民众入社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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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广东省编辑组、《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黎族社会历史调查》,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134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海南黎族地区的土地占有情况极其不合理,地主霸占了大部分的土地。据1953年进行的土地改革调查:占总人口70%以上的贫雇农阶层拥有的耕地只有5万余亩,地主富农占耕地的66%,拥有耕地147 059亩。广大农民成年累月地耕种所获人均约60余斤的口粮,根本无法维持生活[14]。黎族地主韦那讧抢占了广大土地,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农民感叹:“天,是阿讧的天;地,是阿讧的地。”[15]据调查,在合亩制地区也出现了耕地面积不平衡现象。比如番阳乡主要的三个亩头占有该地区的大部分土地,其掠夺方式主要是剥削和霸占。下面以徐新东父的合亩为例(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