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初步建构的师范生核心素养体系》
2012年,教育部印发的《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能力”两个维度出发延伸出包含“职业理解与认识”“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学科知识”“学科教学知识”等14个领域,并包含“知识”“能力”“观念”三个层面的专业要求。因此,以《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框架为基础,结合师范生核心素养关键词频数统计结果,初步建构的师范生核心素养三级指标如表1。
图表编号 | XD0015269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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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5 |
作者 | 常珊珊、沈慧玲、李怡哲、农家吉、李皓楠、黄旭芳 |
绘制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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