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来源构成》
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是转移性收入,占人均年收入的48.3%;其次是工资性收入,占36.7%,两者共占85.0%;财产性收入仅占2.1%。分城乡来看,城镇残疾人家庭的转移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分别占人均年收入的54.9%和35.7%,农村分别为43.5%和37.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643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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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0 |
作者 | 张钧 |
绘制单位 | 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