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贵州省农村居民收入按来源占人均纯收入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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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西部地区农民增收路径研究——以贵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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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统计局2011-2014年统计公报[EB/OL].http://www.gz.stats.gov.cn/tjsj_35719/tjgb_35730/.

农村居民收入按来源可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3]。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构成见表3。从表3可以看出:2012年以来,贵州省农民收入的主要部分由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构成,两者之和占人均纯收入的75%以上,2013年甚至高达90.8%。从变化趋势看,工资性收入变化总体较为平稳,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12年-2017年下降了10.3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比重略高于家庭经营性收入,但家庭经营性收入仍不具有可替代性。在农民收入中,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