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轨道交通岩质隧洞围岩自稳能力》
注:Ⅰ、Ⅱ、Ⅲ1无括号的数据为名义稳定安全系数,括号内数据相当于实际的稳定安全系数。
我们规定各级围岩的自稳能力是指指洞跨12 m隧洞无衬砌情况下围岩的自稳能力。为获得各级围岩的准确力学参数,对不同等级围岩的稳定性,通过量化方法,给出了各级围岩稳定安全系数量化指标,可按各级围岩量化指标反算得到相应的强度参数,得到的围岩强度能符合各级围岩的稳定性,从而得到了较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围岩强度。表8列出了轨道交通隧道围岩的自稳能力,给出了各级围岩自稳性的定义,即12 m洞跨隧道毛洞的稳定性,代表了区间隧道在不同围岩等级下的自稳能力,并给出了相应量化指标。对于Ⅲ2、Ⅳ1、Ⅳ2、Ⅴ级可按相应等级稳定性的量化指标直接反算得到围岩强度;对于Ⅰ、Ⅱ、Ⅲ1级括号内的数据是实际值,按国内外已建的大跨度隧洞的洞跨的相应等级反算后得出。
图表编号 | XD0013793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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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0 |
作者 | 郑颖人、王永甫 |
绘制单位 | 陆军勤务学院、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