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政府减贫的农村电商与农村物流演化博弈收益矩阵》

《表2 政府减贫的农村电商与农村物流演化博弈收益矩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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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减贫的农村电商与农村物流协同演化及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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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减贫政策下本部分博弈模型中共有两个主体参与:农村电商(O)企业和农村物流(L)企业,两者是农村电商物流协同系统中的主要参与单元。农村电商与农村物流协同发展时策略集合均为(积极合作,消极合作)。若农村电商采取“积极合作”策略,农村电商利用线上优势与农村物流共同协作发展农村电商物流系统,而当农村电商采取“消极合作”策略时,农村电商开展自营物流活动,消极对待农村物流协同业务。同理,农村物流采取“积极合作”策略时,农村物流在基础资源、功能服务等线下方面增加投入力度,积极为农村电商提供线下服务,若农村物流采取“消极合作”,物流企业可能为获取短期收益产生道德风险。因此,构建农村电商和农村物流博弈模型,两者协同演化同样遵循演化博弈基本假设,农村电商和农村物流根据内外部环境不断调整自身策略,最终演化形成稳定状态。双方收益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