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政府减贫的农村电商与农村物流演化博弈收益矩阵》
在政府减贫政策下本部分博弈模型中共有两个主体参与:农村电商(O)企业和农村物流(L)企业,两者是农村电商物流协同系统中的主要参与单元。农村电商与农村物流协同发展时策略集合均为(积极合作,消极合作)。若农村电商采取“积极合作”策略,农村电商利用线上优势与农村物流共同协作发展农村电商物流系统,而当农村电商采取“消极合作”策略时,农村电商开展自营物流活动,消极对待农村物流协同业务。同理,农村物流采取“积极合作”策略时,农村物流在基础资源、功能服务等线下方面增加投入力度,积极为农村电商提供线下服务,若农村物流采取“消极合作”,物流企业可能为获取短期收益产生道德风险。因此,构建农村电商和农村物流博弈模型,两者协同演化同样遵循演化博弈基本假设,农村电商和农村物流根据内外部环境不断调整自身策略,最终演化形成稳定状态。双方收益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951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1.01 |
作者 | 张诚、张广胜、王艳玲 |
绘制单位 | 华东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山东管理学院工商学院、山东管理学院工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