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国内代表性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现状》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2016年3月,环保部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指出要通过大数据的建设和应用,在未来五年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这标志着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全面启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是大数据在环境领域应用的基础性工作,为了实现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的稳步推进,2016年3月下旬,环境保护部根据《总体方案》确定了吉林、贵州、江苏、内蒙古的环境保护厅,以及武汉市和绍兴市的环境保护局等6家为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试点单位。此后,各级环保部门纷纷开始探索建设各具特色的环境大数据平台并取得显著成效(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1265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1.10 |
作者 | 席艳玲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