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实施前后的药品不良事件比较[例(%)]》
结果显示,实施后药品过期、滥用、损坏发生率为0.80%、0.80%、0.60%,均显著低于实施前(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9984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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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8 |
作者 | 张晶玲 |
绘制单位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结果显示,实施后药品过期、滥用、损坏发生率为0.80%、0.80%、0.60%,均显著低于实施前(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9984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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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8 |
作者 | 张晶玲 |
绘制单位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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