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95~2015年年末实际经营耕地田块规模的户均块数》
注:资源来源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与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编著的《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汇编(2000~2009年)》和《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汇编(2010~2015年)》。
在农村承包地的分配之初,为了追求绝对的公平,村集体会把全村的耕地按质量好坏、耕种距离远近划分为若干等级,每户人家都要分得每个等级中的一份地,人为地造成了我国耕地细碎化的突出现象,耕地的细碎化对农业的种植结构、粮食产出、耕地利用效率、技术利用效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利用格局及土地市场都产生着不同程度的影响[7,8]。尽管随着外出经商务工农民的增多,以及国家对经营权流转的政策鼓励,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耕地经营权的流转,并相应提高了耕地的经营规模,但小农生产模式下的经营细碎化现象仍未得到改变。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2017年6月,全国共有7434.3万户承包农户流转耕地331330 km2,分别占承包户总数的27.7%和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6.5%[9]。第三次农业普查显示,2016年底10/3 hm2以下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全国实际耕种耕地面积的71.4%,部分或全部转出承包地农户为6789万户,仅占承包农户的29.7%。另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表1),实际经营田块规模在1/15 hm2以下的耕地块数大幅度减少,平均每户由1995年的4.56块减少至2015年的1.85块,规模在1/15 hm2以上的耕地块数也由1995年的1.88块减至2015年的1.43块,户均经营块数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耕地经营规模在不断扩大,但是其中规模在1/5 hm2以上的耕地块数2005年以来基本保持不变,户均维持在0.55块左右,表明耕地经营的细碎化现象未得到彻底改变。影响经营规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农户对经营权流转费用的期望过高,是一个重要因素[10]。
图表编号 | XD009513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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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6 |
作者 | 陈美球、赖昭豪、刘桃菊 |
绘制单位 | 江西农业大学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研究中心、江西省鄱阳湖流域农业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江西农业大学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研究中心、江西省鄱阳湖流域农业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江西农业大学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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