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儒家文化与企业社会责任:基于市场化程度调节作用》

《表5 儒家文化与企业社会责任:基于市场化程度调节作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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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市场化程度与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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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t值。

为检验市场化程度在儒家文化作用于企业社会责任过程中的调节作用,将样本企业所在地按市场化程度高低进行分组,运行模型(2),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无论从全样本还是从分组样本来看,Confu_100和Confu_200与CSR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再次验证了H1。从分组结果看,当用Confu_100衡量儒家文化的影响时,市场化程度较高组中Confu_100的回归系数为2.075,大于市场化程度较低组中的1.382。用Confu_200衡量儒家文化影响时,结果相同,说明市场化程度越高,儒家文化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影响越明显。从全样本回归结果看,Confu_100×MIndex与CSR在10%的水平上正相关,Confu_200×MIndex与CSR在5%的水平上正相关,说明市场化程度在儒家文化作用于企业社会责任过程中发挥了正向调节作用,验证了H2。这一结果意味着市场化程度和儒家文化在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水平过程中存在互补关系,二者共同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其他控制变量对CSR的影响与模型(1)回归结果基本一致,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