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民国时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行业会计之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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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会计演变与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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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民国时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会计主体均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无论动机如何,客观上均取得了一些发展。从共性层面看,上述地区均发生了从商帮、商会、典当、票号等传统会计主体向洋行、厂矿、贸易公司、银行等现代会计主体的转变。并且除西藏外,其他地区在会计主体演变的基础上,行业会计均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仍有几点区别:一是各会计主体所属的行业仍有区别,大多数省份是工商业、金融业、手工业会计主体并存,而西藏则仍以寺院会计为主、以手工业会计为辅。二是转变的时间阶段、方式路径各有不同,比如蒙古地区、云南、广西在民国初年就已经出现了一批现代工商业实体,蒙古地区的行业会计在民国中期由于日本入侵而有所停滞。而新疆和甘宁青地区则在民国中后期地方政局趋于稳定后才逐步进行上述演变。三是这些会计主体背后的资本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蒙古地区是封建贵族和侵略者相结合的权贵资本,具有较强的半殖民地色彩;新疆地区则模仿苏联体制,推行“国有”(在新疆为“省有”);甘宁青地区“西北三马”及其家族也兴办了一批实业,为其打内战服务,是十足的官僚资本;西藏受到政治体制的限制,发展最为滞后;而云南和广西由于统治者较为开明,地方绅商在兴办实业的过程中发挥了较大作用,产生了一批民族工业企业。民国时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行业会计演变状况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