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回归结果:机构投资者异质性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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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异质性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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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方数字为回归系数,1-2列下方括号中数字为t值,3-4列下方括号中数字为z值;***、**、*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下同。

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政策含义:首先,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受到股东、管理层、机构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多重影响,是各方利益群体权力博弈的结果。为了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较低的现状,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政策制定者和监管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作用,积极发挥机构投资者尤其是非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在改善公司信息披露环境方面的功能。其次,政策制定者和监管部门应当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大力引入机构投资者的同时,引导机构投资者进行长线投资和责任投资,规范机构投资者的行为,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