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我院药品库存周转情况》
根据表3和表4的统计结果,A类短缺药品从第3个月到第6个月药品周转天数均在30天左右。因此,当周转天数达到30天左右,A类药品已恢复供应稳定,则从短缺药品目录中删除。B类短缺药品在第4个月到第6个月周转天数在50~60天左右,表明当周转天数达到50~60天,B类药品恢复供应稳定。为便于评价药品供应状态,我们拟定55天为标准,当B类药品的周转天数超过55天,则从目录中删除。C类紧缺药品在第5个月到第6个月周转天数在60~80天左右,表明当周转天数达到60~80天,C类药品恢复供应稳定。为便于评价药品供应状态,我们拟定70天为标准,当C类药品的周转天数超过70天,则从目录中删除。
图表编号 | XD008332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8.20 |
作者 | 王家玉、陈琳 |
绘制单位 |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