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流域政府补偿模式典型案例》
除典型的“新安江模式”外,汀江-韩江、九洲江以及东江等大型流域开展的生态补偿实践也都带有政府补偿特征。在实践过程中,上述政府生态补偿试点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政府补偿模式的弊端。一方面,由于补偿期限短,中央政府停止下放补偿资金后,生态补偿资金成为难题,生态补偿的后续推进工作以及补偿项目开展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仍需充足的资金支持,资金筹集不到位必然影响其生态补偿效果。另一方面,“输血式”资金补偿作为流域生态补偿的主要补偿方式,具有一定局限性,补偿资金多用于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水污染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忽视了对直接生态贡献者的补偿,上游生态保护者的积极性锐减,生态补偿工作推进难以得到底层生态保护者的呼应。
图表编号 | XD007372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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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30 |
作者 | 赵晶晶、葛颜祥 |
绘制单位 |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