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部五省16个地方政府创新项目的持续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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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创新的可持续性分析——基于“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中部地区获奖项目的跟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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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地方政府创新可持续性的优劣水平,+++表示可持续性为“最优”,---表示可持续性为“最劣”。

按照上述类型划分,“小城镇公益事业民营化”等六个地方政府创新项目属于深化发展型,表现出强劲的持续创新势头;“扶贫项目民营业主负责制”等五个地方政府创新项目属于继续存在型,这些创新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撤组建社’探索村民自治新模式”和“农村村落社区建设”两个地方政府创新项目属于另起炉灶型,说明这些领域值得进一步探索创新;“下访团”项目属于逐渐衰减型,主要是由于地方基层治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新模式”属于名存实亡型,“思辨堂”属于完全消亡型,这两类项目明显地表现出“人走政息”的特点。(见表1)在中部五省16个地方政府创新项目中,深化发展型占37.50%,继续存在型占31.25%,另起炉灶型占12.50%,这三种类型共占81.25%;逐渐衰减型、名存实亡型、完全消亡型各占6.25%。可以说,这些地方政府创新项目的可持续性状况总体上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