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系统完整性要求:用完整性规范我国民用航空发动机研制》

《表3 系统完整性要求:用完整性规范我国民用航空发动机研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用完整性规范我国民用航空发动机研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表示正常情况下应该进行的项目。

编制、执行《民用发动机系统完整性要求》及配套标准。可参照CCAR 33部(FAR 33部)及MIL-STD-3024《推进系统完整性大纲》5.3控制和子系统、JSSG 2007A中3.4.2机械设备和子系统完整性、3.4.3航空电子和电子完整性中的要求编制。如《民用发动机起动系统完整性要求》、《民用发动机机械系统完整性要求》、《民用发动机空气系统完整性要求》、《民用发动机防冰系统完整性要求》、《民用发动机全权限数字电子控制系统完整性要求》、《民用发动机电气系统完整性要求》、《民用发动机反推力装置完整性要求》等,如表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