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垃圾焚烧热值核算及设计规模》
参照我国典型城市的垃圾成分:原生垃圾热值为4 396 kJ/kg,干化垃圾热值为10 459 kJ/kg。考虑到未来人口增加所带来的垃圾产生量增长,并根据建标142—201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规定和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的经验,对于II类处理规模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生产线数量应为2~4条。垃圾焚烧厂热值核算及设计规模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6488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6.25 |
作者 | 聂小琴 |
绘制单位 |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