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安徽、江苏出口结构优化情况》
注:(1)由于存在部分年份出口额为0的情况,安徽02、21和41类出口农产品计算BSCI指数年份区间分别为2007-2016,2012-2016,2005-2016;江苏则21类出口农产品年份区间为2009-2016。其他农产品则均从2000-2016年。(2)同表7。
表8给出了收益性结构指数(BSCI)测算结果[10]。从计算结果来看,安徽、江苏都有农产品表现优化和不优化特征。(1)21类农产品中,安徽有16个产品类别出现优化特征,4个不优化,有1个BSCI指数为0;江苏有9个出现优化类别,10个不优化,2个BSCI指数为0。安徽出现优化程度的产品类别较江苏多。这归结于出口结构的“粘性”特征,安徽农产品出口规模小,则意味着根据世界市场动态需求变化调整的灵活性大,而江苏出口规模大,则结构调整难度大。(2)从指数大小上看,安徽、江苏BSCI指数值均很小,意味着两省出口结构优化与不优化的程度均较低。安徽、江苏农产品农产品尚处合理状态。(3)从指数值看,安徽出现优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有09类、26类、29类(指数值大于0.01),是安徽的主要出口农产品类别。江苏则为08类、23类和26类,其中08、26类也是江苏主要出口农产品类别,且26类优化程度较大,约为0.08。安徽表现不优化的农产品类别其指数值均较小;江苏则有05类蔬菜及水果产品不优化程度较大,约为-0.69。
图表编号 | XD005872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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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8 |
作者 | 王力 |
绘制单位 | 安徽三联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